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民警巡逻至钢新路时,发现一辆轿车车门未锁,车内放着存有20万元现金的存折和银行存单。(通讯员王辉摄)
新疆网讯(记者刘青霞)8月10日凌晨,乌鲁木齐市公安民警在夜间“拉门行动”中,接连遇上两位粗心车主:一名男子醉酒酣睡车内,10万元现金在扶手箱中敞露无遗;另一位车主竟将总价值20万元的存折与存单遗落在未上锁的车里。所幸民警及时介入处置,成功为两位车主避免了巨额财产损失。
当日凌晨2时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长春中路街道派出所巡逻民警在路面巡查时,发现一辆轿车车门虚掩、车窗半开,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民警立即提高警惕,打着手电筒靠近车辆查看情况。当光束穿透车窗照进车内时,眼前景象让民警们不由得心头一紧:车后排座位上,一名男子满身酒气、鼾声正酣,而在驾驶室的扶手箱内,竟整齐地放着10万元现金。
民警多次尝试唤醒男子,可他睡得十分深沉,毫无反应。无奈之下,民警通过车上的证件联系上男子的姐姐米女士。不一会儿,米女士心急如焚地赶到现场。看到车内的现金和熟睡的弟弟,她心有余悸地说:“这钱要是丢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还好有你们,太感谢了!”
无独有偶,同日凌晨2时30分,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民警巡逻至辖区钢新路时,也发现了类似情况。一辆轿车车窗半开,车门未锁,车内放着存有20万元现金的存折和银行存单。民警立即通过车上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车主索女士,并在现场守护,防止财物被盗。
很快,索女士匆匆赶来。看到民警和安然无恙的财物,她长舒了一口气,感激地说:“这笔钱是用来装修房屋的,下车时一忙就忘了拿,也忘了锁车,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乌鲁木齐警方提醒:车主务必养成“离车锁门后二次拉检”的习惯,切勿将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遗留车内,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移动提款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