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
本是让消费者购物无忧
但有消费者把“常规操作”玩出了新高度
硬生生把自己“玩”上了被告席
“瞌睡兔”女装(隶属广州禧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抖音、拼多多等平台都有店。前段时间,商家发现有消费者多次退货,退货理由都是“发错货”。
作为一家经营多年的电商店铺,怎么会多次发错货呢?禧越电子商务公司为了给消费者更好的购物体验,就开始自查,结果发现问题不在自己,而是在消费者。虽然申请退货的买家在各平台的用户名不同,但收货地址和手机号相同,均显示为同一人——江西抚州金溪的吴某。
那吴某是怎么操作的呢?原告律师李海生告诉都市现场记者他的“五步操作法”:
说白了,就是利用商家在不同平台店铺间的“信息差”,玩了一手“狸猫换太子”!商家一时没查清,还真以为是自己发错了,就同意了退货退款。而吴某就这样白嫖了那件贵衣服!
多次得手后,商家发现了不对劲。当吴某的套路被拆穿后,商家将他告上法庭,向其索赔3万余元(衣服3796.05元+快递费264元+律师费28000元),并要求赔礼道歉。
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
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法院浒湾法庭庭长李志强是此案的承办法官,他坦言,此案的难点在于如何判断吴某退货时是否存在“主观恶意”。毕竟即使有恶意,也是藏在心里的,怎么证明呢?
法官通过“高度可能性”这一民事案件中常用的证据证明标准来做出判断。
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法院浒湾法庭 庭长 李志强:法律事实随着时间的流逝,有时候无法重现,有时也存在当事人因为举证能力或者证据的缺失,无法重现真实事件的原貌。在这种情况下,法官要凭借当事人提供的一些证据,通过一些逻辑推理,或者根据常识去判断这个事情存在,法律事实高度接近于现实真相。
法官认为,禧越电子商务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网店经营者,有着一整套的销售流程,也有专业人士从事各个方面的业务,那么,可以相信的是,卖家在半年内多次发错货的概率并不大。
同时,买家吴某在半年里退货24次,这个频率也是过高的。
吴某每次退回的商品,禧越电子商务公司都有拍照记录,通过仔细比对,法官发现吴某退货时存在将A平台的低价货退给B平台的情形。
不过,对于原告禧越电子商务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并没有全部支持。
1.损失怎么算? 不是吴某退回的所有商品价值!而是她实际“白嫖”商品的差价,毕竟她把低价商品退给了卖家!法院重新核算,判赔893.46元。
2.退货快递费264元? 支持!商家实实在在付了钱。
3.律师费28000元?不支持! 法院认为律师费不是必然发生的“直接损失”,且金额远超实际损失。但考虑到商家确实花了诉讼成本,酌定赔偿2000元。
4.赔礼道歉?不支持! 这是合同纠纷,没侵犯人格权,道歉诉求不成立。
最终,金溪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吴某赔偿禧越电子商务公司经济损失2893.46元,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抚州市金溪县法院浒湾法庭 庭长李志强:本案就是提示我们消费者虽然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是消费者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一定要履行义务,不能滥用权利去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要有诚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