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实时讯息
发展就业友好型数字经济
阅读量:0 发布时间2025-06-11 07:09: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并强调“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发展与就业的关系,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数字经济作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和速度重塑经济社会面貌。深刻理解数字经济对就业的复杂影响,使数字经济发展朝着就业友好的方向演进,不仅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和战略基石。

数字经济促进就业提质扩容

数字经济极大扩充就业岗位容量。数字技术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催生了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一系列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颠覆传统生产组织方式和商业模式,开辟了广阔就业领域。电子商务的兴盛带动数以千万计的在线零售、客户服务、仓储物流岗位;智慧出行平台为大量驾驶员提供了灵活就业机会;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数字文化内容创作等新兴服务业态,创造了在线教师、互联网医生、数字内容创作者、虚拟现实工程师等全新的职业类别。这些新增岗位不仅规模大,而且类型多元,有效吸纳了不同教育背景、不同技能水平的劳动力。与此同时,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创造了大量融合数字技能与行业知识的复合型就业岗位,例如智能制造工厂中的人机协作岗位、智慧农业中的精准管理岗位、智慧文旅中的沉浸式体验设计师等。我国庞大的市场规模和丰富的应用场景,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供了肥沃生长土壤,进一步加速了就业岗位的衍生和扩张,发挥了就业“蓄水池”作用。

数字经济显著提升劳动者就业质量。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工具的广泛应用,使远程协作、弹性工作、移动办公成为可能,打破了传统工业经济模式下对工作时间和空间的严格限制,赋予劳动者更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有助于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提升工作满意度。在线学习平台、虚拟技能实训系统等提供了丰富、便捷、个性化的学习资源,使劳动者能够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变化,持续更新知识、提升技能,增强了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抗风险能力。数字平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劳动者能够更便捷地对接市场需求、获取生产要素、参与公平竞争,拓宽了价值实现渠道,增强了工作的获得感、成就感。

数字经济有力促进整体就业结构优化。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加速迭代,对人力资本提出更高要求,客观上推动了就业结构向高端化、知识化、技能化方向转型升级。数据分析、算法优化、智能决策、创意设计等成为越来越多岗位的必备技能,促使劳动力从简单体力劳动和重复性操作岗位,向需要更高认知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岗位转移。这不仅提升了劳动者个体的人力资本价值,也推动全社会人力资本结构优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同时,数字经济极大促进了服务业特别是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壮大,提升了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和整体就业中的比重,使我国就业结构更具韧性和发展潜力。

数字经济带来就业新挑战

数字经济在释放巨大发展红利的同时,也给传统就业模式、技能需求和部分群体带来不小冲击,为就业提质扩容带来新的挑战。

技术性失业风险对就业数量形成潜在冲击。人工智能、机器人流程自动化等前沿技术,能够显著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其在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化,使流水线工人、电话客服、数据录入员、银行柜员等程序化、重复性、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传统岗位面临被替代风险。如果这一“机器换人”的进程过快,又缺乏有效的社会缓冲机制和转岗培训支持,就可能导致失业规模扩大,对特定行业、区域、技能群体的就业稳定性造成冲击。如何有效控制机器替代的节奏与影响,实现人与技术和谐共生,是一个重大考验。

技能供需错配加剧就业结构性矛盾。数字经济的快速演进,对劳动者技能提出新的要求,数字素养、计算思维、数据分析能力、跨界整合能力以及人机协作能力等成为职场越来越看重的技能。然而,教育培养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改革滞后于技术变革和产业升级,导致劳动力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出现脱节。一方面,新兴产业和前沿技术领域急需的高端复合型人才“一将难求”;另一方面,部分拥有传统技能的劳动者由于知识老化、技能单一,难以适应新岗位要求,出现“有岗无人、有人无岗”的困境。这种结构性失衡不仅降低了劳动力市场运行效率,也加剧了部分群体的就业困难,影响劳动者收入增长和职业发展。

数字鸿沟可能扩大社会就业不平等。数字基础设施的覆盖广度与质量、智能终端的普及程度、数字技能的掌握水平、优质数字资源的获取能力,在城乡、不同区域、不同收入群体、不同年龄群体之间仍存在差距,形成数字鸿沟。这一鸿沟使得农村居民、老年人、低收入者、部分残疾人等群体,在利用数字技术获取信息、学习技能、参与市场、寻找工作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难以充分享受数字经济带来的发展机遇,甚至可能被进一步边缘化。

塑造就业友好发展新范式

面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需要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积极塑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技术路径和制度环境,努力走出一条数字经济发展与高质量就业协同并进、互促共赢的新路。

将就业友好纳入发展全局考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和战略思维,在制定国家及地方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时,将就业优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就业影响评估机制,科学预测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对就业总量、结构、质量和区域分布的潜在影响,并将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强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宏观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联动,形成政策合力,确保数字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有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就业公平。推动将就业友好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引导各方力量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良性互动。

推动人工智能发展与高质量就业协同互促。人工智能是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要积极引导其朝着有利于提升人类福祉、增强劳动者能力、促进人机协同的方向发展。加强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建设,明确算法设计、应用和监管的责任主体,提升算法透明度和可解释性,保障劳动者在人机交互环境中的基本权益和主体地位。支持发展“人工智能+”新业态,培育数据标注、模型训练、场景运维等新兴职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让技术更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构建适配发展需求的人力资本体系。人才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教育是培养人才的基础工程。必须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步伐,构建与数字经济发展需求高度适配的高质量教育体系。高等教育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基础科学、工程技术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职业教育要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为全体劳动者适应数字时代要求提供有力支撑。

充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面对平台经济、零工经济等带来的新型劳动关系挑战,必须与时俱进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快修订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创新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工时制度、报酬支付规范、休息休假权利保障等。健全平台企业用工责任清单,压实平台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主体责任。创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模式,优化参保缴费流程,扩大工伤保险等保障覆盖面,探索建立适应灵活就业人员需求的补充保障机制。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劳动争议化解机制,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着力弥合各类数字鸿沟。持续加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特别是向农村、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提升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降低应用门槛和成本。大力实施数字技能普及工程,重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低学历人群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帮扶,提升其数字素养。鼓励普惠金融、智慧养老、在线医疗、数字文化、智能交通等领域数字技术深化应用,使数字技术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创造更多本地化就业机会,让数字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 涛 徐 翔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